彭执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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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规范性

兑现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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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释法析理 权益实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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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某申请执行熊某借款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3余万元。我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6万元,限额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然而被执行人死亡后,因其继承权利人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受阻。12月25日,我院再次向继承权利人释明拒不配合履行的法律后果,且申请人主动放弃利息部分,经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继承权利人现场将剩余未履行款项9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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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强制措施 促成执行和解

12月24日,我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宋某,要求其申报个人财产并督促其履行拖欠申请人某银行的信用卡借款本金及利息7.8万元。但宋某坚持称自己没有收入,无履行能力。因宋某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财产申报义务,且不配合执行,我院依法决定对宋某拘留15日。在拘留体检过程中,宋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威慑,主动表示联系家人想办法。随后,被执行人宋某家属代为将筹款4.8万元支付给申请人,并与申请人就剩余款项达成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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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代为履行,且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我院决定不再对宋某实施司法拘留,对其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予以罚款500元。

供稿:周兴 郑鹏飞 钟成阳

编辑:袁 侨

一审:王月诗

二审:赖雪焱

三审: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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