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漳州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运用“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成功办结一起醉驾刑事案件。该案从立案侦查到法院宣判,历时仅28小时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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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凌晨01时26分许,陈某龙醉酒驾驶闽D7XXXV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仁和路时,先后碰撞停放于路边停车位内的闽D0XXX1号小型普通客车和闽E9XXXR号小型轿车,造成三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抽血送检,鉴定结果显示,陈某龙事发时体内酒精含量为19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陈某龙涉嫌危险驾驶罪。

快侦快诉

启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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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符合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台商公安分局于2024年12月23日11时进行立案侦查,23日16时侦查终结并移送龙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庭宣判

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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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下午,龙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犯罪嫌疑人陈某龙拘役一个半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的刑罚。整起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全流程仅用了28小时。

“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行,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环节全程提速。在最大程度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节约刑事诉讼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惩治醉驾犯罪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平正义!

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