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淤名义用挖掘机盗取河砂,挖掘8、9米深,致水塘成垂直深井状,何人所为?
我是郑福军,是烟台莱州市平里店镇西障郑家村的一名普通村民。我因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我村村主任郑炳新涉嫌贪污红色革命教育基地修缮款的问题,而遭受其公然的打击报复。
日前,我发布文章《烟台莱州:非法采砂致水塘成垂直深井状,平里店镇村民垂钓溺亡》,文中讲述了因村主任郑炳新伙同镇乡间办公室主任张玉波非法采砂,导致水塘堤坝从斜坡状变为垂直的深井状,2023年5月的一天,村民郑某某垂钓落水后没有缓冲、无法自救,最终溺亡的过程。且事发后,镇上某领导干部不但不深入调查,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却以死者郑某某无视“禁止钓鱼”的警示标志为由,冷漠地宣称其“死了活该”。文章发布后引起广大村民的热议,有多位知情人士主动联系我,向我提供了更为详实的信息。
经多位知情村民共同指证,原文确有不实之处,现重新发文还原事实,将不当之处予以更正:
事发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8时许,村民郑某某是在前去田地干农活儿的路上,路过水塘时不幸发生了意外,并非某镇领导回复的无视警示标志“垂钓时不慎翻落水池”。
当天一早,郑某某和妻子商量好一起去田里干农活,在郑某某走出家门之前,其妻子已经早于郑某某在田地里开始劳作了。水塘边那一段路是郑某某去农田方向的必经之路。
事发后,有众多围观群众能证实,郑某某是和一大截水塘护栏一同落水的,而这截护栏明显锈迹斑斑、腐蚀断裂,失去防护性能。
因此,镇上某领导说“事发当天是郑某在钓鱼过程中,不慎翻落水池导致溺水身亡,其家属无异议。”这个认定与事实是有出入的,真实情况是,经家属确认,郑某不幸溺亡后,家属发现郑某钓鱼用的工具渔网还在家里放着呢,郑某当天没有去钓鱼的打算。
我村的水塘是莱州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单位多次拨款对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进行修缮和维护,然而,水塘四周的安全护栏至今仍破败不堪,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即使已经出现了伤及人命等恶性事件,依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镇上将水塘的管理责任交付给现在的水塘承包人,并向群众告知已经要求承包人在水塘周边更换新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巡视水塘及维护围栏安全性能。
目前,水塘周边的护栏虽然用铁丝进行了简单的缠绕,但这远远不足以保障安全,所谓的“维护围栏的安全性能”不过是敷衍了事。
关于村主任郑炳新伙同镇乡间办公室主任张玉波非法采砂,导致水塘堤坝从斜坡状变为垂直的深井状的问题,很多村民都愿意出来作证,欢迎上级部门前来调查核实。
2015年5月,村主任郑炳新伙同镇乡间办主任张玉波,打着清理河淤的名义对我村水塘进行改造,先将水塘内的水排干,再雇佣大型挖掘机对水塘内的河砂进行大规模地挖掘和清运,直至挖出地下水才被迫停止施工。本村村民都知道,我们村地下水的水脉距离地表8、9米,也就是说,郑炳新和张玉波等人将偌大的水塘挖掘了8、9米的深度,盗采河砂谋取私利。事后,为了掩人耳目,将修路时清理出的泥土拉过来多车,堆砌在水塘边,随着雨水的冲刷都流入了水塘。如今,水塘的水位仍有4.7米深。但是,因动用大型挖掘机深度作业,破坏了原有的斜坡状堤坝设计,将水塘变成了垂直的深井状,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深井状的堤坝,铁丝缠绕腐蚀不堪的围栏,成了我们村水塘一道特殊的风景,我们再次恳请上级部门能够重视此事,查明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保障村民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郑福军:莱州市平里店西障郑家村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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