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写作时的画面感,我在写小说的时候肯定是有的,虽然我不会画画,我对绘画也没有像对音乐那么的喜爱。
还有一个原因,相对小说叙述而言,音乐叙述更近一点,两者都是流动的叙述,或者说是向前推进的叙述。而绘画也好雕塑也好,绘画是给你一个平面,雕塑是让你转一圈,所以我还是更喜欢音乐。但是小说也好,音乐也好,都是有画面感的。
我一九九二年底和张艺谋合作做《活着》电影的时候——这片子是一九九三年拍的——他那时候读了我的一个中篇小说《一九八六年》,他说我的小说里面全是电影画面,当时我并没有觉得我作品里面有那么多的画面,但是一个导演这么说,我就相信了。
至于九十年代写作的变化,《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为什么在今天如此受欢迎?昨天张清华还高谈阔论分析了一堆理由,听完我就忘了,没记住,昨天状态不好。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感觉是这样,我当时写《活着》,有些人把《在细雨中呼喊》视为我写作风格的转变之作。是,它是已经转变了,因为它是长篇小说了。但是真正的转变还是从《活着》开始的,什么原因?就是换成了一个农民来讲述自己的故事,只能用一种最朴素的语言。
有位出版社的编辑告诉我,她的孩子,十三岁的时候读了《许三观卖血记》,喜欢;读了《活着》还是喜欢;读到《在细雨中呼喊》就读不懂了。她问我什么原因,我想《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受欢迎,尤其是《活着》,可能有这么个原因,故事是福贵自己来讲述的,只能用最为简单的汉语。我当时用成语都是小心翼翼,一部小说写下来没有一个成语浑身难受,总得用它几个,就用了家喻户晓的,所有人都会用的成语。可能就让大家都看得懂了,人人都看得懂了,从孩子到大人。
《兄弟》写完以后,我觉得不够,想再写一个,想用更加直接的方式写一个,于是写了一部非虚构的书,在中国台湾出版。写完这本非虚构的书之后,我还是觉得不够,这三十年来发生的奇奇怪怪的事情太多了,我有个愿望是把它集中写出来。用什么方式呢?如果用《兄弟》的方式篇幅比《兄弟》还要长。然后呢,有一天突然灵感光临了,一个人死了以后接到火葬场的电话,说他火化迟到了。我知道可以写这本书了,写一个死者的世界,死者们聚到一起的时候,也把自己在生的世界里的遭遇带到了一起,这样就可以用不长的篇幅把很多的故事集中写出来。
我虚构了一个候烧大厅,死者进去后要拿一个号,坐在那里等待自己的号被叫到,然后起身去火化。穷人挤在塑料椅子里,富人坐在宽敞的沙发区域,这个是我在银行办事的经验,进银行办事都要取一个号,拿普通号坐在塑料椅子里,拿VIP号的进入另一个区域,坐在沙发里,那里有茶有咖啡有饮料。我还虚构了一个进口炉子一个国产炉子,进口炉子是烧VIP死者的,国产炉子是烧普通死者的。
“死无葬身之地”在我写“第一天”的时候就出现了,当时我知道这部小说可以写完了。我现在比较担心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翻译成其他语言之后不是这样了,已经不是我们中文里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把社会事件集中起来写,需要一个角度,这个角度在《第七天》里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从一个死者的世界来对应一个活着的世界。假如没有死无葬身之地的话,这个小说很难写完,一方面是不知道写到最后是怎么回事,有了“死无葬身之地”之后也就有了小说的结尾;另一方面是很多故事可以集中到一起来写,死者们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也把各自生前的遭遇带到了一起。
这本书写了不少现实里发生过的奇奇怪怪的事情,但是写作的时候,运用它们的时候,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举个例子,杨飞是去殡仪馆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墓地,那他烧了之后怎么办,没地方放,所以他出来了。路上遇上了鼠妹,然后去了死无葬身之地。还有几个人也在游荡,也去了死无葬身之地。所有的人都没有去过医院的太平间,只有李月珍和二十七个死去的婴儿,他们是从太平间去的死无葬身之地。我还写了李月珍和那些婴儿的失踪之谜,当地政府说他们已经火化了,紧急把别人的骨灰分出来一部分变成他们的骨灰,诸如此类的荒诞事。所以我不能让他们在太平间里自己坐起来自己走去,这样写很不负责任。那时候我想到那么多年来经常发生的一个事件——地陷,很符合这里的描写。所以我就让太平间陷下去,把他们震出来,有震动以后,李月珍带着这些婴儿在某种召唤下顺理成章地去了死无葬身之地。写这样一部小说的时候,事情不是简单的罗列,什么地方怎么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写完《第七天》以后,我觉得够了,接下来我不想再写这些了,我应该换换口味了。
《第七天》肯定有遗憾的地方,包括《兄弟》《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都有遗憾的地方,每一部作品我都有遗憾的地方。至于写错了和用错了什么,就有人认为是硬伤,这个我认为不是那么回事。当年我写《活着》的时候,《活着》才十一万字,里面有个次要人物的名字写错了,前面叫这个后面叫那个了,后来是我的一个译者发现的,他怎么读都觉得这两个人是一个人,就写信问我,我读了一下原文,发现确实是一个人,然后改过来了。《许三观卖血记》要感谢《收获》的肖元敏,她真是一个好编辑,她在编辑的过程中给我打电话,那时候已经有电话了,她说从叙述上看,《许三观卖血记》写的应该是南方的小镇。我说是南方的小镇。她说你为什么不写“小巷”,写了“胡同”。我在北京住了很多年了,平时出门都是说什么胡同,我在写作的时候都不知不觉写成了胡同,肖元敏替我把“胡同”改回“小巷”。如果肖元敏不改回来,肯定又有人说是硬伤了。但是这种问题,并不能用来否定一部作品。因为作家是人,是人都会犯个错误什么的。《兄弟》有五十多万字,有时候写着写着就会犯错,张清华就找到了一个毛病,小说里面李光头说林红是他的梦中情人。张清华很温和地问我,“文革”的时候会说这样的话吗?我说当然不会说,忘了嘛,写着写着就忘记了。张清华问我为什么再版的时候不把它改一下呢?我说没有必要,假如五十年之后这本书还有人读的话,根本没人知道“文革”时候的人不会说这样的话的,今天在座的同学肯定也不知道那时候不会说这样的话,如果五十年之后没有人读了,我改了也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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