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
12月28日清晨7点不到,随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党组书记徐世亮一声令下,40余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10余辆警车警灯呼啸,兵分三路奔赴宝山、浦东、青浦等地。这是长宁法院“长剑出鞘:护民生、促稳定”专项执行行动的一次集中执行。
自12月1日起,长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行攻坚月行动。期间,针对一批拖欠薪资、房屋租赁、分家析产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亮剑攻坚,综合运用腾退、拘留、罚款等各类执行措施,共计腾退各类房屋2600余平方米,拘留被执行人13人,罚款9人,累计执行到位金额3481万余元,较好回应了胜诉当事人的期待。
12月28日清晨6点30分,伴随冷冽的寒风,长宁法院执行局干警和司法警察在院内集结完毕。至此,本次岁末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进入冲刺攻坚阶段。
党组书记徐世亮作战前动员。他表示,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是长宁法院落实上级“护民生、促稳定”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希望全体参战干警发扬不畏艰辛、敢啃硬骨头的优良传统,既要彰显强制执行的司法力度,也要展现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温度,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确保集中执行取得实效,持续打响“长剑出鞘”这一长宁法院执行工作品牌。上海市人大代表周卫红、长宁区人大代表薛蕾受邀参加当天集中执行行动并予以全程监督。
院内,执行指挥中心,大屏上显示着各路人马的动态轨迹,徐世亮院长和执行局长与各小组多次连线,进行指挥督导。
执行事务中心,一组执行人员正在对通知到院的当事人开展执行调查谈话和法治教育工作。
在当天的集中执行行动中,长宁法院还为劳动者现场发放执行到位的劳动报酬12万余元。为落实全国及上海市关于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的工作部署,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欠薪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2月专项执行行动中累计执行欠薪类案件58件,34名劳动者在春节前拿到了劳动报酬共计210余万元。
在一起信用卡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金某在日常消费中透支信用卡2万余元,被法院判决承担还款义务。案件执行阶段承办法官通过发送执行通知书、打电话、发送12368短信等方式联系金某,金某均不予理睬。
针对被执行人金某刻意逃避法院执行的情况,执行法官“见招拆招”,通过多种渠道展开了对被执行人的查找工作。终于,法院在对金某户籍地进行调查时,了解到被执行人平时居住在嘉定区某地。核实好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遂决定至嘉定区金某居住地上门现场执行。
执行小组到达嘉定区某小区后,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将现场干警分为两组,一组前往物业处调查金某的实际居住情况;同时另一组则留在现场关注人员动静。经过和小区物业的核实,确认金某就居住在该房内。随后,执行法官和房东联系,争取其到现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房东到达后打开房门,执行法官进入金某的住处。面对破门而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金某眼神躲闪,言辞含糊。经执行法官的现场教育,金某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配合到法院接受调查。
上海某燃气公司和张某某签订协议,将青浦区四个液化气站委托张某某经营,张某某系该四液化气站的安全负责人和法律负责人。经营期间,一液化气站发生燃气事故,青浦区建管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该气站罚款6万元。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向上海某燃气公司出具《承诺书》,表示由自己缴纳罚款。该罚款由上海某燃气公司代缴后,张某某一直未归还。法院判决后,张某某仍拒绝支付该笔罚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某态度恶劣,表示不愿意支付罚款。该案涉及燃气安全事件,张某某作为液化气站的安全负责人和法律负责人,对自己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视而不见,且拒不缴纳罚款,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干警们前往宝山区月罗路,对张某某实施现场拘传。在执行现场,张某某仍然态度恶劣,情绪激动,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工作。执行法官对张某某予以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配合执行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张某某态度虽稍有缓和,但仍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由现场法警强制将张某某拘传到院。
周卫红
上海市人大代表
今天全程参与了长宁法院“护民生、促稳定”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让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执行干警清晨出发奔赴执行现场,不惧艰辛、不辞辛劳,认真开展查人找物、搜查腾退等各项执行工作。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明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人感受到法律应有的威严,也感受到司法可贵的温度。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充分体现了长宁法院上下一心、攻坚克难的坚强决心和良好风貌。作为人大代表,我们呼吁全社会应当更加关注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希望长宁法院能够总结经验、不断进取,再上台阶、再创佳绩!
供稿 | 执行局
图片&视频 | 金文斌 杨继东 梁哲浩
编辑 | 梁哲浩 谢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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