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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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拿到一年的工资,是奔波在外的农民工的大事,也是全社会牵挂的民生实事。

2024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综合履职,有效融合民事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切实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84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8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补偿金、社保费500余万元。其中,牛某等14人诉某餐饮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入选了最高法、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

牛某等人是上海某餐饮公司的员工,入职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突然停止对外营业,却未结清包括牛某在内的14名员工的劳动报酬,牛某等人多次讨薪无果,于是在区总工会指派的法援律师协助下,向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然而,由于电子证据的来源及真实性难以界定,其仲裁请求并未得到支持。区总工会随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并指导牛某等人向长宁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考虑到申请人大多为来沪务工人员,且失业期间分散至各地,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视频通话、移动电话等便捷方式,启动支持起诉审查程序。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机关确认了申请人提供的微信工作群内容和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微信号的真实性。随后,该院作出支持起诉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支持牛某等14人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全部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长宁区检察院以办理该案为基础,与区法院、司法局、仲裁院、总工会构建五方联动机制,并与区法院、人社局会签《关于加强企业欠薪劳动纠纷协同治理和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线索移送与办案协作,在根治欠薪纠纷领域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助力劳动者权益保护。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以灵活就业为主要特征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持续增加,但也因就业方式与传统就业方式存在较大差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等问题日益凸显。长宁区检察院瞄准新就业形态领域,探索开展灵活就业者权益保护,就一起瑜伽教练与健身公司纠纷案,依法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成功支持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

蒋某等20余人是上海某健身公司瑜伽教练,入职时双方签订了《教练合作协议》。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蒋某等人从2023年起便陆续向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他们的申请因其自述与被申请人是教练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调整范畴,并未被受理。于是,蒋某等人向长宁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教练合作协议》、银行流水、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而非经济合作关系,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且被申请人未向其支付劳动报酬,该院最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法院经审理认定,用人单位确有拖欠薪资报酬的情形,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依法应予补足。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长宁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助力解决劳动者烦“薪”事。

新民晚报记者屠瑜通讯员简宁

栏目编辑:顾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