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10 日那个阳光略显黯淡的下午,心怀不轨的张某某精心策划,将毫无防备的王某某骗出。只因李某的电动自行车电量耗尽,急需置于被告人马某某(时年 13 周岁)家中充电,李某便骑上了马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同时载着马某某,而张某某则骑上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搭载着王某某,一同朝着张某某事先选定的蔬菜大棚缓缓前行。
在这漫长的途中,李某受张某某的恶意指使,将他们二人欲残忍杀害王某某的可怕计划告知了马某某。当四人终于进入那看似普通却暗藏杀机的大棚后,张某某那罪恶的双手首先举起了沉重的铁锹,毫不犹豫地动手,并且极其残忍地直接实施了杀害王某某的暴行。李某在一旁助纣为虐,紧紧地帮助控制住王某某,使其难以反抗。而年纪尚小的马某某,在目睹这血腥的一幕后,内心充满恐惧,选择了离开大棚。
张某某和李某这两个凶手,在共同致使王某某失去生命之后,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行,竟将尸体匆匆掩埋。随后,这三个被告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仓惶逃离现场。张某某更是丧心病狂,将王某某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入自己微信,之后与李某平分。不仅如此,他还将王某某的手机卡取出,指使马某某砸毁,最后把手机交由李某随意扔弃。
时光匆匆,直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场备受瞩目的一审公开宣判隆重举行。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此接受正义的审判。最终,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而被告人马某某,鉴于其年仅 13 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网友们纷纷对此发表自己的看法——
“一个无期,我查了下无期徒刑一般需要服刑20到22年 ,但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另一个12年,几年后也能出来。另一个免于刑事处罚。对被害人和家属真的公平吗?”
“杀人恶魔十二年以后二十五岁,出狱后正好年轻力壮,继续为害社会,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未成年犯罪,宽容不纵容,你的这个判决结果已经是在告诉其他未成年人,他们不会判死刑,你已经在纵容他们了。而且死的未成年人怎么说,你那是保护他吗?三个未成年人就应该全部判死刑!”
“千万别无期后又减刑出来,另外一个判12年,出来也才20多岁,想想已经去世的那个小朋友,感觉对他们刑期还是太轻了!!!希望后续能对这类事件刑期做调整。否则无法震慑恶魔!”
故意杀人者竟然还有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然而,在此我们不禁要大声质问:那已然逝去的生命又可否拥有重生的机会?我的孩子,就这样含冤而去,深埋九泉之下,而你的孩子却依旧能够苟活于世,这公平吗?就如同电影《功夫》里,鳄鱼帮老大那振聋发聩的一句话,在此,我要将其送给判决者以及法律制定者。
作为一名堂堂正正的中国公民,我在此发出强烈的呼吁:未成年保护法应当明确规定,当被害者为未成年的时候,无论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都应当严格按照刑法予以处罚!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保护!难道仅仅因为杀人者是未成年人,就对其不判处死刑吗?那么,那些惨遭杀害的孩子呢?他们的合法权益究竟有没有得到切实的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下故意杀人罪,就必须适应死刑!否则,这无异于养恶魔为患,让更多无辜的孩子处于危险之中。
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在过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或许存在一定的宽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相关法律。
我们的社会一直倡导公平正义,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应成为罪犯逃避严惩的盾牌。我们要保护的是那些遵纪守法、善良无辜的未成年人,而不是那些犯下重罪的恶魔。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人接触信息的渠道广泛,心智成熟的速度也有所加快,对于一些严重犯罪行为,不能再以年龄为借口轻易放过。只有让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威慑作用,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公正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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