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主犯无期徒刑:对于被害者和他的父母公平吗?

13岁的年纪,在父母眼中还是孩子,按中国的法律,还是未成年人。

可就 是这种看似还是未成年的人,却合谋杀害了自己的同学!

主犯无期徒刑,从犯12年。

是的,似乎于中国的法律而言,这么判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

但未成年人不是故意杀人的理由。

或许我们的法律太落后于时代了。

从经济的角度来讲,13周岁还是被抚养人口,但如此小的年纪就可以预谋杀人,还没有被判死刑,这对于被害人和他的父母来说,不公平。

即使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什么事情都没落到自己头上。

如果被杀害的那名学生是自己的孩子,可能当事人就会是另一种想法。

借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我不是当事人,而是不相关的旁观者。判处主犯死刑对我而言不会有任何好处。被害人的父母更不会对我有任何好处。我这么说,仅仅是路见不平而已。

正如评论区所说,无期徒刑,可能15年以后就出来了。他还可以继续自己的人生,娶妻生子,给自己的父母尽孝,子子孙孙繁衍下去。而死者却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他的父母养活了他13年却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公平吗?

法律条文不能刻舟求剑。

让每一名犯罪分子都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每一名故意杀人者都抵偿被杀害者的性命,犯罪者的年纪不应该成为不罚或者轻罚的理由。

今天对这名13岁的故意杀人犯网开一面,就等于告诉所有所谓的未成年人:杀人只要不到年龄就可以不偿命。

今天,法律给了故意杀人的未成年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但谁给被杀者和他们的父母一个重新活过来的机会?

言尤未尽,时间关系先写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