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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江西赣州,一位母亲带着3岁的女儿在公园散步,却被突然窜出的四条大型恶犬围攻。

母亲将女儿护在身下,受伤最重,全身上下共计十来处伤口,最深处已见骨,手术都做了4个多小时,半个月后才出院,一个月后还无法下地行走。

孩子虽然有母亲保护,但左胸处依然被咬下一块肉。且受到惊吓,一个月后还无法去上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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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12月21日,在西安灞桥区,也发生了4岁男童被恶犬咬伤事件。

男童被恶犬咬伤拖行,耳朵被咬下,脸部也被毁容性咬伤,被大人救下时,已经昏迷不醒。

因为伤势过重,男童又被多家医院拒收,住进ICU一天半还没有脱离危险期。孩子的主治医生说,为避免孩子的后续感染,可能需要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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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事件中行凶的恶犬,并非无主的流浪狗。狗主人管束缺位,违规养狗,是最终酿成这两起惨剧的根本原因。

千万不要以为这只是偶发事件,被“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一类说辞给迷惑了,忘了狗本质上是一种驯化的狼,它的基因里是嗜血的食肉动物。恶犬会伤人,它们不是只会摇尾巴。

实际上,大多数狗咬人事件算不上新闻,因为这类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根据《中国犬咬伤治疗急诊专家共识》,中国每年有1200万人被狗咬伤后接种狂犬疫苗;此外,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数约有 4000 万,其中狗咬伤占比高达 76%-94%。

也就是说,每年至少有3000万人被狗咬伤,超过澳大利亚全国人口。

从受伤人数来看,这已经不是“狗患”,可称是“狗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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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灾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不文明养狗的狗主人。

不少狗主人自诩有爱心,但很可惜他们的养狗模式,并没有跟上文明演进的步伐。

他们爱自己的狗,不管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全。自私透顶,一点都不文明!

狗作为狼的后代,有很强的领地意识,对于冒犯其领地的他者具有攻击性。要是被养在传统农业社会,狗主人的农家大院足够大,再加上大院外面少有人往来的田野池塘草地,足够它撒欢到处溜达。

可现代社会城市化了,大部分城镇狗主人的房子顶多也就一百多平,完全不够狗来标记领地。所以养狗得外出“遛狗”,差不多就是狗主人作为“头狼”带着狗下属,去巡视更广的领地。

城市里没有空无人烟的池塘田野,反倒哪儿哪儿都是人,狗也容易应激生气。所以狗主人的小区、附近的公园,一旦被狗标记为自己领地,凡是在这个区域活动的人,在它看来就是有待反击的领地入侵者。

狗又是欺软怕硬的个性,如果它自己体型较小,或者对方是高大魁梧、手持打狗棍的彪形大汉,它也会选择忍耐。

但如果它自身体型够大,加上对方是老人、小孩、女性或者其他体弱有病的人,几分怂胆壮了些,咬人之心很容易按耐不住。这和很多人的心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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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狗的本性出发,它并不适合生活在人烟稠密的城镇(除非住在城里的半山大别墅中)。因为蜗居城镇的可怜现代人需要点情感寄托,把狗作为伴侣动物养在身边,也只能苦一苦这些“人类的好朋友”。从这个角度讲,很多人养狗以为自己是在爱狗,其实狗因此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这也意味着,当今高度城市化的现状,要求养狗人不能再沿用农业社会的散养模式,反倒应该注意至少两点:

其一,不能养法律禁养的大型犬;

其二,遛狗时要给狗带上狗嘴笼、拴上狗链。

否则时间一长,狗狗咬伤他人、主人摊上官司,那就是大概率的事了。大量狗主人做不到上面这两点,那么“狗灾”只会愈演愈烈。

当然,指望不文明养狗的狗主人全部自觉,几乎不太可能,唯有严格依法处置,方能对他们有所震慑。

这次西安4岁男童被咬伤一事,狗主人已被刑拘,后续处理还没明确,但总算是给天底下不文明养狗的人打了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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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提出质疑:3000万咬伤事件的狗,难道都有狗主人?有没有可能是流浪狗?流浪狗咬伤人,这不能怪不文明养狗人吧?

问题在于,流浪狗是怎么来的?还不是被前狗主人弃养来的。

大量流浪狗的出现,本身就是很多人不文明养狗的结果。

狗本身是一种被驯化的动物,不属于野生动物,所有的流浪狗都是被弃养的宠物以及它们的后代。

而且没了主人,就像狼群没了理智的头狼控制,流浪狗群的攻击性只会更强。

就在印度,因为政府无力管控泛滥成灾的流浪狗,在这方面提供的教训很多。

比方在今年,印度中央邦就发生了一起流浪狗群咬死7月男婴事件,男婴被疯狂的狗群当场咬死,连手臂都被扯断;在两年前的22年,印度北方邦也发生过十条流浪狗咬死男婴事件,男婴肠子都被扯了出来。

22年涉事的这群杀人的恶狗,曾经因咬伤过孩童,被印度政府抓进了收容所,但不久后因为无力负担又被放了出来,终于酿成了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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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中国各地政府,始终为大多数民众的安全着想,会不时组织捕杀流浪狗,动用强力手段清除后患,让流浪狗杀人这事,不至于像印度那样频繁发生。但也不是没有。

网络上有很多“爱狗人士”,对于狗咬人伤人这事从不表态,倒是对捕杀流浪狗义愤填膺。

每当出现某地捕杀流浪狗的新闻,总免不了有人批评、谴责,要么是“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些陈词滥调,要么就上纲上线,大谈特谈“动物的权利”,甚至污蔑“中国人没有爱心”,说得好像就中国人特别野蛮残忍,不懂善待动物一样。

可问题是,人都没爱好,再怎么爱动物,也没文明到哪儿去!

实际上从全世界来看,消灭流浪狗是各国通行做法。美国人每年要处死三百万只流浪动物,其中包括大概一百万只以上的流浪狗;土耳其今年颁布新法,计划围捕并处死大量伤人的流浪狗;俄罗斯索契,2013年为了办冬奥会,也曾消灭大量流浪狗。

对于人来说,人的生命受到狗的威胁时,要先保护好人的生命,这是普世的常识。正常人都是这么想的,不分国籍种族。

退一万步讲,就算捕杀流浪狗手段残酷了些,这个锅依然是不文明养狗人的。没有他们的随意弃养,也就没有这么惨烈的捕杀。他们依然是罪魁祸首。

捕杀,也是被逼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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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恶犬伤人,单纯只是狗主人一时大意疏忽,倒还情有可原。

可怕的是,有那么一群心理变态的人,假借爱护小动物的名义,把狗捧上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将狗命放在了人命之上。

对于这群人来说,为什么就偏偏不给狗戴嘴笼、不牵狗绳?是买不起嘴笼和狗绳吗?

显然不是,嘴笼和狗绳也值不了几个钱。不这么做的真实原因,是太爱自家的狗,不忍心限制它的自由。它的自由比旁人的安全更重要。

有些狗粉言论,过于逆天,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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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上面这位“狗粉”,认为受害者因害怕躲避狗而被咬,属于“活该”。

社会上之所以存在这些逆天的“狗粉”,现代宠物文化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当宠物文化碰撞上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必然诞生大量反人类的“狗粉”言论。

诚然,中国古代人也养宠物。但产业化、规模化的宠物繁育,这是最近几十年的新鲜事,现在已成长为庞大的产业。有数据统计,仅今年犬类宠物的消费市场规模就已经达到1557亿元。23年,宠物行业就业人员就已突破100万人。

受利益的驱使,宠物行业的人,自然也希望人们多多“爱护”宠物,在宠物消费上多多花钱。

实际上,不少小动物保护团体和自媒体的背后,都有宠物行业的影子,这一点并不意外。向大众散播爱护宠物的理念,将猫狗行为反应拟人化,让大众把猫狗当家人看待,就是在进一步制造“刚需”。

但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差序格局,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变化。我们依旧是以自我为中心,根据其他人和我们血缘、地缘上的亲疏远近,来决定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和方式。

我们对待家人朋友比陌生人好。家人和陌生人同时掉进水里,肯定优先救自己的家人。毕竟家人的命,比陌生人重要,这似乎无可厚非。

受现代宠物文化影响的不少人,把宠物狗视作家人、朋友,甚至把外面的流浪狗视作流浪在外的亲人,那么大概率会认为狗命就比一个陌生小孩的命,要重要。对他们来说,也是无可厚非。

在人和狗的冲突中,所以有不少“狗粉”对狗的遭遇痛心疾首,对人被咬死咬伤的处境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狗是他们的至亲,别人家孩子的生命可以漠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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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利益的冲突,尚可调和;价值观的冲突,就几乎没有调和的空间。

狂热“狗粉”这类把狗凌驾于人类之上的价值理念,和我们具有理智的普罗大众,注定会有一场观念的大冲突。

而泛滥的狗灾,只不过是这场冲突的现实化、具象化。

好在我们的法律和社会,并没有无底线妥协。

法律是底线。越是爱狗,养狗就更要遵守法律。

狗在成为普遍人类的朋友之前,先是狗的朋友,然后是爱狗者的朋友。

一个人可以爱狗,可以养狗,但没有权力强迫别人也一样,更不能把狗权凌驾在人权之上。

无论你多爱狗,也请务必尊重他人有害怕狗的权利。

不要让你的狗给他人带来麻烦,给社会运转制造更多的成本,更不要让全社会为你那点可怜的,自以为是爱心其实是私心的想法买单。

总之一句话,如果你爱狗,请依法养狗,管好你自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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