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市局部署开展了食用植物油风险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强化严格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组织27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222家小作坊开展“诚信经营、杜绝掺杂掺假”自我承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梳理排查风险问题,严格风险管控;严格标签标识管理,确保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主体排查。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及现制现售食用植物油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摸排,掌握底数、建立台账。将食用植物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品种,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原辅料采购、贮存、使用情况和产品标签标识,检查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采用物料平衡核算等方法排查风险问题。

三是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收集产品销量大、销售价格低、投诉举报多的产品线索,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排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排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王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