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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24-202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落实各级各学校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文明、充实、愉快的假期。通知有哪些重点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放寒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潮州市2024-2025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潮州市2024-2025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义务教育学校于2025年1月12日开始放寒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于2025年1月19日开始放寒假。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时间安排放假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放假时间,具体由幼儿园与办园单位商定。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5年2月13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新学期开学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二、统筹期末期初安排

各学校在放假前必须按课程计划完成本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各学校要全面总结秋季学期工作,谋划春季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师资调配、课本配备、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配备等准备工作,确保春季学期顺利开学。

三、强化安全管理保障

针对寒假期间易发事故的情况,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学校要通过安全主题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普及,重点开展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网络诈骗、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以《致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一封信》的形式,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并建立家校沟通机制,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指导工作。

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五项管理相关规定,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要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一并纳入寒假作业内容,积极探索布置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切实减少重复性、机械性作业。鼓励师生在寒假开展“假期阅读”活动,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班或补习班。所有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 完 —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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