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丈夫有艾滋病,婚姻能否一键撤销?带你讨论本案三个关键问题。
男女双方在未进行婚前检查的情况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女子在丈夫随身携带的包中意外发现抗艾滋病的药品,经追问,丈夫承认婚前已确诊艾滋病。
丈夫婚前隐瞒艾滋病,妻子能否撤销婚姻?
注意,丈夫是婚前确诊艾滋,婚前隐瞒,妻子完全被剥夺知情权。
《民法典》第1053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婚姻的可撤销性。
虽然现在并没有规定哪些属于“重大疾病”,但是我结合对法律的理解并参照《母婴保健法》等文件,提供一个标准供参考给大家,分别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智力低下、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六大类。当然并非患有上述疾病就一定可以撤销婚姻,还应当根据这个疾病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程度来判断是否应当撤销婚姻,第一、重大疾病是否对双方的婚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患病一方无法履行在婚姻中的法定义务,包括抚养义务、同居义务等;第二、重大疾病是否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第三、该重大疾病是否影响生育或子女的身心发展。总之,需要严重影响正常的婚姻、生育。
本案中,丈夫所患的艾滋病显然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严重影响生育,但是丈夫未向妻子提前告知,构成了对妻子婚姻知情权的侵犯。
因此,本案中妻子当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第二个问题来了,本案中的撤销婚姻与我们通常说的离婚,到底有什么不同?
为何本案中妻子在发现丈夫婚前患有艾滋病,并不是去离婚,而是去撤销婚姻,难道撤销婚姻比离婚更好吗?
其实撤销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有明显区别。撤销婚姻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彻底否定,只要婚姻被撤销或者是无效婚姻,即双方恢复到未婚状态。而离婚则是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后双方为离异状态。当然从结果上来说,不管是通过离婚还是撤销婚姻,都可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唯一的不同是,如果是离婚,那你可能会留下一段婚史,以后再结婚,就是“二婚”。但如果是撤销婚姻,法院在判决撤销婚姻后,你还是清白之身,不会留下婚史记录,在法律上还是“初婚”。在本案中,由于丈夫隐瞒了婚前确诊艾滋病的事实,而在现有医疗技术条件下,艾滋病属于不可治愈疾病,法院最终支持了妻子撤销婚姻的请求。
因此,撤销婚姻后可以大大方方的在婚姻状况里填写“未婚”,而非“离异”。
最后一个问题,如果丈夫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隐瞒病情,导致妻子感染了艾滋病,该当何罪?
如果不是妻子无意中发现,不然这次后果不堪想象,假设妻子真的感染了,那该怎么办呢?
我们来逐个罪名进行分析,首先,并不构成传播性病罪,因为这个罪名要求存在卖淫、嫖娼等行为,本案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丈夫的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其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在法律上是结果犯,也就是必须有损害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
简单点来说,必须要发生了妻子被传染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虽然丈夫隐瞒患有艾滋病的事实,但是并未传染给妻子,因此丈夫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又有人会问了,若丈夫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就如我刚刚说了,只要没有发生危害结果,就不会构成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就不存在未遂或者即遂的问题,当然了,如果丈夫的隐瞒以及不做安全措施的行为最终导致妻子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则丈夫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
因此,隐瞒病情与他人结婚是违法的,隐瞒病情导致他人感染艾滋,那就是犯罪了
综上所述,本案由于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撤销婚姻是最佳方案,至于是否犯罪,那就要看是否产生了危害结果,若没危害结果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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