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为巴马好氧饮料有限公司颁发了巴马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巴马取水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当天上午,巴马好氧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叶彭飞来到自治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经过审核人员审核、登记等流程,不一会儿,巴马首本取水权不动产证就办理完成。
拿到证书的叶彭飞十分激动:“今天非常开心,拿到了巴马第一本水资源不动产证,拿到这个证以后对我们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此次颁发的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上详细记载了权利人信息、坐落位置、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取水类型、水源类型等信息。水权主体可以通过水权交易、水资产运营等方式,将水资源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我县颁发首本取水权不动产证,将水资源转化成水资产,这项工作将在水资源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指示在水资源领域的生动实践。”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石坚说道。(黄秀芳 陈颖 通讯员 李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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