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陈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陈某系浙江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高级技术专家,其在职期间,多次违反与权利人之间签署的保密协议、公司规章及分级保密管理制度,泄露密钥,假借各种名义将处于严格保密研发服务器内的相关技术代码分批转移至保密要求较低的服务器内。
其离职后,未经权利人许可,仍然擅自使用权利人密钥从服务器内下载了其预先转移的包含技术代码在内的具有很高商业价值的文档,该下载行为被权利人内部监控系统发现。
下载的技术代码为视频编码与增强的相关技术,根据权利人提供的非公知性鉴定意见和研发记录,技术代码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法律依据及处罚: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陈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陈某作出罚款 3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的查办一方面提示广大企业要对技术信息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措施,防止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另一方面敦促员工依法依规守护企业商业秘密,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做到诚实守信,在社会上形成共同呵护商业秘密、共同尊重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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