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商标(来源:企查查平台)
7月16日,浙江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老大房”)因在商标授权到期后,仍继续生产、销售标有“真”注册商标的产品,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甬北市监处罚〔2026〕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处罚对象“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与“真老大房”商标的权利人——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真老大房食品分公司(以下简称“真老大房分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最后一期书面《商标使用授权许可合同》的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
然而,调查显示,2024年1月至3月期间,宁波老大房仍向真老大房分公司供应标有“真”商标的产品。宁波老大房辩称,双方的合作模式是“先使用,后结算”,且其一直在与对方就商标续约事宜进行协商。真老大房分公司在2024年3月1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随后,商标权利人泰康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6日及5月29日,两次向宁波老大房发出正式的《商标侵权告知函》,明确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尽管宁波老大房在5月30日发出了《关于商标授权的洽谈函》,但双方最终也未能在2024年签订新的授权协议。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自2024年4月1日起,也就是在权利人明确要求停止侵权之后,宁波老大房继续生产、销售带有涉案商标产品的行为,已失去了合同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执法机关责令宁波老大房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宁波老大房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管红卫,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妙金线南段,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2026年1月,曾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苏式麻油苔菜月饼(果仁馅),被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真老大房食品分公司成立于1982年3月,是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分支机构,由负责人华骏管理,企业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烟草制品零售,专注于食品相关领域的经营。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真老大房食品分公司入选2023年国家级中华老字号企业,是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食品企业。(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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