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安徽证监局网站披露的

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一位自然人因操纵“ST宇顺”“三垒股份”

合计被罚没约2228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约1114万元,

并处以约1114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当事人名为宋世杰,男性,1989年11月出生,是一名“85后”。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该名男子控制的“邵某贞”“顾某敏”等34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期间在ST宇顺上买入约2.57亿元,卖出约2.6亿元,于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在三垒股份上买入约8.77亿元,卖出约8.85亿元。上述几项成交额合计超过20亿元。安徽证监局披露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对该男子操纵“ST宇顺”“三垒股份”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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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了宋世杰的具体操纵细节???

操纵“ST宇顺”情况

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2月21日,宋世杰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ST宇顺”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经计算,账户组获利约合274.77万元。

操纵“三垒股份”情况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4月24日,宋世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反向交易、对倒交易等多种方式,影响“三垒股份”股票价格和交易量。经计算,账户组获利约839.4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宋世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安徽证监局决定:没收宋世杰违法所得约1114万元,并处以约1114万元罚款,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款项合计约2228万元。

编辑|陈柯名 杜恒峰

校对|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闻坊、安徽证监局网站、证券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