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正月二十二日,皇太子朱见濡在北京皇宫奉天殿内登基称帝,即明宪宗。新君即位后,按照惯例要派出文武官员前往泗州祖陵、凤阳皇陵、南京孝陵以及太祖皇帝诸子的墓园进行祭告。
兴济伯杨宗,当年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从瓦剌带回明英宗的杨善之子,本次领到的任务是去开封祭告周王一脉始祖:周定王朱橚的墓园。时任周王朱子埅很会来事,不但赠送给杨宗大量的彩叚、白金,还陪着他一起在仪宾李琎(朱子埅妹夫)家“挟妓饮酒”,结果遭到了巡按御史的弹劾。
都察院因奏:“正统间有旨:‘使臣索取王府财物者罪至死,家属谪戍边。’今宜申明旧例。犯者许巡按御史、按察司举奏。或徇情不举,及王府辅导官不能以礼谏阻,因而阿附听从者,均治以罪。”从之。—《明宪宗实录卷三十二》
皇帝给朱子埅面子,只是将杨宗和李琎按律问罪。那么周王一脉宗室在宪宗成化年间有哪些故事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周懿王朱子埅
朱子埅,周简王庶次子,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封为通许王。因兄长周靖王朱子垕无嗣,以“兄终弟及”的方式,于景泰六年(公元1455年)进封周王。
天顺五年(公元1461年)七月,黄河决堤,开封城内成为一片泽国,就连周王府也未能幸免,就连朱子埅的亲王仪仗和袍服,也都被大水损毁,直到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才重新赐给。
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四月,由于天灾连连,巡按河南监察御史娄芳提出了几条合理化建议:广储蓄、息科徵、薄赋歛、蕃户口、减转运。其中“薄赋歛”一条,直指周王府,意思就是今后亲王、郡王岁禄,统一收贮于官仓进行发放,免得诸王因为征收岁禄同百姓发生冲突。
乞敕该部将各王府禄米,行令开封等府官仓收贮,按季关支。免致王府人员将小民抑勒扰害。—《明宪宗实录卷二十九》
从史书的记载来看,朱子埅对于周藩宗亲还比较照顾。比如镇平王府已故镇国将军朱子坷的家眷、汝阴怀懿王朱子埯(无嗣)的生母南氏等,由于各种原因生活极为艰难,在周王的奏请之下,朝廷每年都会赐其食米五十石(约7500斤)。
但是除此之外,从治理藩国的角度来说,朱子埅无疑是比较失败的。
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的时候,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张瑄上奏朝廷,称周藩各郡王府的教授大多缺员,收受禄米等事都由代行,这些人“嗜利凶狠,为害非小”。这里的教授是王府长史司的属官,从九品。
对于周王殿下的表现,张瑄给出了极为含蓄的批评:“王居深宫,多不知其事”,意思你就是一个废物点心。而对于如何整治这种乱象,张瑄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严加考试”。
今各王府举用之人空冒儒名,素无学术。诡寄贯籍,苟图出身。往往不顾行检,为亲藩之累。乞自今举用之人,先勘贯籍明白、行止端庄者,严加考试。果通文艺,具奏除授。缺教授者,于九年考满相应教官,或听选监生铨补。庶非类不杂士流,亲藩始有裨益。—《明宪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一》
自洪武年间开始,朝廷就对私自自宫者开出了非常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编入卫所充军、发送到南苑种菜,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处死。
但是很多时候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和皇宫一样,各地亲王府、郡王府也都要用到内使,可是通过正规途径向朝廷申请可谓是千难万难,这也催生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只不过这种行为始终被严禁而已。
周藩宜阳王朱有炥、汝阴王朱子埯死后无嗣,府中的阉人没了去处。朱子埅上奏朝廷,想把这些人安排到周王府内,结果被宪宗打脸,皇帝心想我这也缺人手,轮得到你来用吗?都给我送北京来。
己卯,周王子埅以宜阳王有坲、汝阴王子埯私收自宫人二十余,乞容本府供役。上不允,命所司解京。—《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二十七》
不但如此,宪宗还派人到周藩各郡王府严查,一下子又查出“自宫求进者”三十人,结果全部被打发去南海子种菜。南海子就是南苑,位于今北京市丰台区和大兴区境内,地处古永定河流域,占地面积极广,自然是缺人打理。
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九月二十三日,周王妃王氏去世。王氏,南城兵马副指挥王斌之女,正统六年(公元1441年)封为通许王妃,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进封周王妃。
成化二十一年(公元1485年)六月初九日,周王朱子埅去世,享年六十三岁,谥曰懿,谥法“柔克有光”曰“懿”。
- 周懿王诸子
朱子埅共八子,俱是庶出,除长子朱同䥝外,次子朱同鍨于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九月封为沈丘王。
第三子朱同䤪、第四子朱同铌,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九月分别封为上洛王和鲁阳王。
第五子朱同钧、第六子朱同鉣,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二月分别封为临湍王和堵阳王。
第七子朱同鐪,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六月封为河清王。第八子朱同锵,则在宪宗驾崩之后孝宗弘治元年(公元1489年)才封为新会王。
周王朱同䥝
朱同䥝,周懿王庶长子,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封为睢阳王,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九月进封周世子。
根据《皇明祖训》的规定,只要亲王和王妃年满五十且无嫡子,其庶长子就可以封为世子。比如朱同䥝的伯父周靖王朱子垕也是庶出,他的封为世子的时候,其父简王朱有爝正好五十岁。而周懿王在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的时候已经五十四岁,朱同䥝的进封时间已经有些晚了。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朝廷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皇明祖训·职制》
懿王薨逝之时,王妃王氏的坟园正在修建,尚未来得及发引(即出殡)。于是朱同䥝以世子的身份上奏朝廷,请求“量加工料”,将坟园规模扩大,以便于父王和嫡母合葬。这是合理要求,宪宗当即允准。
- 内官熊保案
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年底,内官熊保奉命前往河南公干,鸿胪寺带俸右寺丞黄钺等二十人跟着一起出门潇洒。
一干人沿着运河南下,途经兴济县(原属河北沧州,今已撤销)之时,因为对挽船夫(即纤夫)人数不足大感不满,竟然杖死皂隶一人。所谓的皂隶,指的是衙门里的差役。
到了河南以后,包括三司官员,乃至尚未袭爵的周世子朱同䥝都对其大行贿赂。据统计,光熊保一人就得银五千三百余两、马三十三匹、骆驼一匹,其他金玉、玩器、书画不计其数。沿途挑唆熊保作威作福的黄钺,居然也捞了八百两银子。
此事被东厂缉事官校查实,送交锦衣卫严审,然后刑部给熊保定了一个绞刑,黄钺充军。回到本文开头,兴济伯杨宗索贿之后,宪宗曾下旨申明旧例:“使臣索取王府财物者罪至死”,然而最终熊保只是发南海子种菜,以至于史官在编纂《宪宗实录》时发出感叹:“是时中官打死人者多不偿命,后遂以为常”。
上曰:“熊保擅作威福,沿途贪暴,致死人命,不畏法度。免运炭,发南海子充净军种菜。黄钺等五人拨置害人,罪恶尤甚,俱押发辽东铁岭卫充军。其余俱杖八十,发遵化厂炒铁。”—《明宪宗实录卷二百八十五》
成化二十三年(公元1487年)六月,恭顺侯吴鉴充正使,持节册封四十岁的周世子朱同䥝为周王,十九岁的周世孙朱安横则进封为周世子。
这里要说一句,朱同䥝的原配世子妃谭氏无嗣且早逝,此后一来没有娶继妃,二来长子夭折,故而庶次子朱安㶇早早地就被封为周世孙。
结语:虽然朱安㶇早早地就被封为世孙、世子,朱同䥝进封周王之后,更是将其生母高氏由王府宫人升级为次妃,看似地位十分稳固。但实际上朱安㶇的两个弟弟朱安涘、朱安泛早有夺嫡之心,而朱同䥝也相对比较昏庸,终于在明孝宗弘治年间惹出了一桩大祸。不过此乃后话,我们放在以后的文章中再讲。
聊完周藩大宗,我们在下篇之中要讲一讲数量远超其他宗藩的郡王以及仪宾。不过虽然数量多,但纵览成化年间的史书记载,这些人倒也并无大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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