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确保缴费供暖用户权益
兰陵县成立集中供热联合稽查队
2024年12月31日开始
对全县各小区住户
(含复式分割、报停用户)、
沿街、商业等用暖个人和单位
进行供暖稽查
主要查处私自用暖、擅自放水、
改装用热设施等违规用暖行为
违规用热行为
01
未缴纳供暖费,擅自用暖
下面左图为某小区供暖用户管道,室内为两层复式,供暖费应缴纳上下两层供暖费。该用户在缴纳供暖费时,仅缴纳了主房供暖费,二楼未缴费。为共同使用暖气,其在主房暖气管上擅自接了三通管与二楼供暖设施连接,做到了只交主房费,两层共用暖的违规行为。
下面右图为某小区用户供暖管道,在本供暖季初期,公司按照缴费情况,对未缴费用户进行了关阀并贴封条处理。在稽查期间,发现其擅自损坏封条并打开阀门擅自用暖的盗暖行为。
稽查队对该用户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02
大量放水,影响供暖系统稳定
下图为两个小区内的某用户室内,在供暖设施中安装水龙头等放水设施擅自放水。通过对停站频率、失水量、不热投诉量等综合分析,确定小区内擅自放水量较大,导致停站、室内不热等恶果,严重影响了供暖系统稳定。经报稽查队,锁定用户,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03
加装管道循环泵,损坏供暖设施循环平衡
部分用户感觉室内温度没有邻居家里热,是供暖公司供的压力不够,便私自在家中安装循环泵。该行为如同将邻居家的热量加速循环至自己家中,虽然能提高自己家中温度,但是邻居家的热量不足,将造成温度下降。
集中供暖如同一张大网,小区内的每条管道热量和压力是相同的,如果加装循环泵,将严重影响大网的平衡,不仅导致邻居家温度下降,严重的还将导致停站、停运。稽查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加装循环泵行为的,将强制拆除。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户有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行为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盗窃热能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盗窃、损毁供热设施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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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陵城投热力有限公司
编辑:小M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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