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2025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对传统文化的需求,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设置3个烟花爆竹临时集中燃放点,供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临时集中燃放点位置

(一)苏州路大桥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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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沭阳智能针织产业园内环湖区域

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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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华东花木大世界集中燃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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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燃放时间

1月28日(除夕)18时至1月29日凌晨1时

1月29日(正月初一)18时至1月30日凌晨1时

2月12日(正月十五)18时至23时

集中燃放须知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做到不燃放,在可燃放区做到安全、规范、减量燃放,自觉做文明守法的宣传者、禁限放政策的践行者和城乡环境的守护者。

(一)禁止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遵守燃放安全规程,不擅自改变燃放方式。

(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请注意预防炸伤等危险行为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监护和陪同下进行安全燃放。

(四)驾驶车辆前往的,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集中燃放区域外,禁止车辆驶入集中燃放区域。

请广大居民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集中燃放的相关规定,积极倡导少燃放、不燃放,自觉创造一个绿色健康、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


全天候禁燃区域:城区北至沂河南堤,西至淮河东堤,南至宿迁大道—326省道,东至新205国道的合围区域内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全天候禁燃地点:上述合围区域之外,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附近五十米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沭阳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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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的是烟花

绽放的是文明

同呼吸 共责任

为了绿色家园

为了家人的安全

请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 | 沭阳公安

来源:网络综合

▌编辑:忙碌的小编 | 审核:阿文 | 审签: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