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公安通报
3起烟花爆竹违法案例
遵纪守法哦
1月4日,新泰公安按照《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严禁在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现将在禁燃禁放区内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曝光:
· 案例1 ·
1月1日,在吾悦广场十字路口西侧路北,柳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于违法行为人柳某治安拘留的处罚。
·案例2·
1月1日,新泰市公安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当场查获田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给于违法行为人田某治安拘留的处罚。
· 案例3 ·
1月1日,万某在禁燃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于违法行为人万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新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违规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同时积极举报禁放区内非法销售、违规燃放行为。
附 举报电话:
新泰市公安局:0538-7103110;
新泰市应急管理局:0538-7266982;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0538-7222896。
也可以通过拨打“110”或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视情奖励现金100-500元。
新泰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一)东起京沪高速、西至新兴路(205国道)、北起瑞山路、南至205国道区域及市经济开发区。
(二)东起向阳路、西至翟良路、北起柴汶河、南至泰新高速区域及新汶街道。
(三)新泰市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驻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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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亓英豪
来源:新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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