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新的退休办法开始施行,其中涉及延迟退休与弹性退休等重要内容。职工若期望按照自身意愿退休,达成退休自由,需着重把握以下四个关键要点。

其一,明晰新法定退休年龄。在新规定下,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本的 60 周岁延迟至 63 周岁,女性则从 55 周岁延迟至 58 周岁。这一调整是基于多方面因素考量,旨在适应社会发展与人口结构变化等多种需求。

其二,深入理解延迟退休办法。延迟退休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采用渐进式延迟的策略。具体而言,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

例如,原本于 2025 年 1 - 4 月退休的人员,将顺延至 2 - 5 月退休;5 - 8 月退休的人员,顺延至 7 - 10 月退休,以此类推。整个延迟过程历经 15 年,直至 203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39 年 12 月 31 日这 15 年的过渡期内,法定过渡年龄的计算方式为 “原退休年龄(男 60,女 55)+ 延迟月数”。

这种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有助于减轻社会短期内的就业与养老压力的急剧变化。

其三,透彻明白弹退规则。新退休办法摒弃了传统的 “到点必退” 模式,转而推行弹性退休制度。在满足缴费最低年限以及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 60、女 55)这两个基本条件下,职工拥有多种退休选择。既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按时退休,还能够继续延迟退休。

其中,提前退休和按时退休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必须予以同意;而延迟退休则需个人自愿申请,并与单位协商,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前后最长的调整期限各不超过 3 年。

例如,男性职工在 63 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时,他能够选择在 60 周岁提前退休,或者 63 周岁按时退休,甚至可以在 60 - 63 周岁之间自主选择退休时间;

但如果在 63 周岁之后想要继续延迟退休,如到 66 周岁退休,或者在 63 - 66 周岁之间选择退休时间,则需要与单位协商并获得同意。在过渡期内,提前、延迟退休的参考依据是法定过渡退休年龄,即原退休年龄加上延迟月数。需要强调的是,弹性退休制度不仅在过渡期内适用,在 2040 年 1 月 1 日之后同样有效。

这意味着 197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男性职工和 1982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的女性职工,依然可以选择在 60 或 55 周岁退休。

其四,清楚知晓延退利好。从个人角度来看,延迟退休具有显著的好处。在职期间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退休后养老金数额也会更高。这一关系在之前的相关文章中已有阐述,在此不再详述。

掌握以上四个要点之后,2025 年之后退休的职工便能够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计划。若身体状况良好且工作愉悦,延迟退休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在工作中发挥更多价值。

反之,若身体欠佳或者工作不顺心,提前退休以保障身心健康也是至关重要的。总之,提前退休还是延迟退休,因人而异,不存在绝对的最优选择,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方案。对于那些既想延迟退休多领钱,又不想承担正常工作任务的人员,即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要延迟退休,单位也很可能不会批准。

而一般情况下,只要职工提出延退申请,单位大多会予以批准,特别是在 2025 年新退休政策刚开始实施之际,这也是对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的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