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崔艳娥,女,197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37240119751228324X,未履行金额714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人张海燕与被执行人崔艳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鲁1402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执行人崔艳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且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崔艳娥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20%的奖励。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22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本文同步推送至: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