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审理京华城案,今晚再召开羁押庭。检方主张应晓薇仍具议员身份,可能影响其他被告和证人,应予羁押;对此,应晓薇和律师表示,愿定期提供手机供鉴识、每天到警察局报道、限制住居台北市。
北院日前裁定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交保,高等法院撤销发回,北院更裁4人加保。北检再抗告,高院二度撤销发回。
北院今晚再召开羁押庭。检方主张,应晓薇去年8月27日遭拘提到案时便有欲潜逃事实;且去年6月和8月都和同案被告沈庆京有串供、灭证之嫌。
检方认为,法院先前裁定被告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须,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这难以管控和查证;且应晓薇仍具议员身份,对其他被告和证人仍有职权影响力,建请羁押禁见。
应晓薇的辩护人表示,检方持续提抗告为司法史上罕见,即使前桃园市长郑文灿在因涉贪案遭羁押47天起诉,移审法院给予交保,检方也无任何抗告动作,外界会以此两案差异讨论,并非全然无根据,质疑应受公平审判权利何在。
辩护人还指出,同案被告陈佳敏、王尊侃最后获不起诉处分,透露其供述被检方认可和事实相符,若应晓薇要找两人串供,难道不怕冒伪证罪的风险,且检方指称应、王设籍同处也是错误事实。
至于如何免除接触同案被告和证人疑虑,辩护人表示,应晓薇交保后并未使用个人手机,她愿针对本案重办手机门号且不安装任何通讯软体,并以此为唯一对外联络管道,也愿将手机使用情形定期陈报法院,甚或定期提供法院鉴识、证明。
此外,法院也可考虑发函给相关证人,应晓薇若有直接或间接接触情形,可主动通报法院。应晓薇愿以任何方式或形式配合、遵循法院指示,不会和任何被告或证人勾串,希望能维持交保的决定。
辩护人当场也提供应晓薇两个女儿的共用金融账户截图资料,为两人在英国求学的生活开销记录。
法官表示,此账户只有金额、无交易明细记录,认为日后若有需要,庭后应补提供一年内的交易明细资料;另询问两个女儿是否还有其他外币账户。
应晓薇表示,两女在英国伦敦好像有使用网路银行,但仅供小额使用;另外,自己的在台银行账户未冻结,大约还有新台币30多万元,但因现在没有手机使用,详情不是很确定。
法官最后表示,将与合议庭评议后做出裁定。但询问因此案侦办过程恐较冗长,检方有无认定若被告羁押,要到何时才可接受;以及若被告裁定交保,可支付交保金额情形为何。
检方表示,尊重法院判断,建请将应晓薇羁押至审理告一段落,至少要到同案被告或重要证人都经过交互诘问完毕,以及实质调查后。
应晓薇则指出,之前的交保金都是兄妹协助,为免串供或逃亡之虞,自己愿每天到警局报到,并限制住居于台北市,也谢谢法官让她有机会守护高龄101岁的母亲,每次离家都是生离死别之感,尊重且完全配合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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