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请客吃饭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有时候却会因为一些误会或疏忽,让原本愉快的聚会变成一场闹剧。
最近,在重庆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女子为了庆祝升职,请了17位同事吃自助,原本预计五千多元就能搞定,结果账单却高达14535元,让人瞠目结舌。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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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是重庆一家公司的会计,多年来勤勤恳恳,去年年底终于升职为部门主管。同事们纷纷要求她请客,为了庆祝这个重要的时刻,黄女士决定请大家吃一顿好的,于是选择了一家在团购APP上标注着“302元/人”的日料店。
她心想,18个人,五千多块钱,应该能够承受得起。
约定的日子到了,同事们兴高采烈地来到日料店。
黄女士随手翻了翻菜单,看着图片上的美食,忍不住点了很多,包括特大份的刺身拼盘、新鲜的帝王蟹、现切的和牛、法国红酒等。
虽然看到菜单上的菜品都带着价格,但她心想反正是按人头收费,随便吃就行。
同事们还调侃她这次怎么这么大方。
然而,当大家吃得差不多,准备结账去KTV唱歌时,黄女士却遇到了麻烦。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上显示:他们这一桌一共消费了14535元!
黄女士听到这个数字,瞬间愣住了,她质问服务员:“你们弄错了吧?怎么可能这么贵?我们就18个人,一个人302啊!”
服务员指着账单解释:“谁告诉您按人头收费了?我们是按菜品的价格收费的。”黄女士着急了:“你们店在团购APP上明明写着302元/人,这不就是自助餐的意思吗?”
店长听到吵闹声也走了过来,解释说他们从来没说过是自助餐,APP上那是人均消费大概是一个人302,而且黄女士点菜的时候,服务员也提醒过可以看看套餐。
黄女士不想在同事面前闹得太难看,只能咬着牙先把钱付了。
回到家后,她越想越觉得日料店是在故意坑人,把“302元/人”写得那么显眼,却不说清楚这不是自助餐。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了这家店,说他们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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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日料店的这种标价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明确。
日料店在团购APP上标注“302元/人”的做法显然不够明确,因为这种表述方式很容易让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虽然黄女士在实际点餐时可以看到具体价格,但商家的初始价格告知义务并没完全履行。
再来看《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日料店的标价虽然不能认定为主观故意的虚假广告,但确实带有引人误解的成分。
“××元/人”的标价方式很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这是“按人头收费”或“自助餐”的消费模式。这种价格表述方式虽然没达到虚假广告的程度,但也触及了误导消费者的边界。
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考虑到价格标注确实存在不够清晰的问题,商家退还黄女士1450元作为和解补偿。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表示:“在302元前面标明是人均消费很难吗?明显就是日料店故意下套。”
也有网友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如果黄女士问清楚,或者日料店能标注成‘人均消费参考价’或‘人均消费约302元’,那就没有这些事了。”
确实,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消费者,在消费前一定要问清楚商家的收费方式和价格标准,避免因为误解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而作为商家,也应该更加明确和透明地标注价格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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