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伟民
我见过一类作者,很有意思,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很好,灵敏且诙谐,但一旦提笔,马上就像变了一个人,写出的东西让人打瞌睡。
我有个朋友就是这样,口才很好,还能讲脱口秀,各种段子奔放辛辣,但一写东西所有幽默细胞就像被绑架似的,刻板得像写报告。
模拟一下,比如他写作的状态大致是这样的:
我家的猫在生活享受方面表现突出。其日常活动主要为睡觉,然后接着晒太阳。反观我,每日处于忙碌状态,失去了诸多原本应有的轻松与自在。相比之下,我似乎在生活品质上还不如一只宠物。
要是他平时聊天,又是另一种画风:
我家猫啊,那小日子过得,每天除了睡觉就是晒太阳,活得比我还像个人。
我拍着大腿和他说,这多逗啊,平时就像说话一样写作,不挺好吗?
他和我说,总觉得说的话登不上大雅之堂,得用点端端正正的词,才显得深刻。
这是写作障碍的一种,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堂,如果你愿意,称之“说的比写的好症”也行。在我看来,背后有三种心理在作祟:
1、心态过紧
总觉得书写要比说话高级,非要正襟危坐才能写得出来。要祛魅,言文合一最好,无须说一套写一套。
2、认知偏差
对深刻的理解有偏差,觉得非要拿腔拿调才算有深度,讲大白话就是浅薄。实际刚好相反,大作家都是用最直白的语言表达最深刻的思想。
3、完美主义
如果蜈蚣琢磨自己走路是先抬左腿还是右腿,最后就不会走路了。写作也一样,过于抠字眼,写出来就变味了。
患有“说的比写的好症”的作者还不在少数。换个角度看,就是表达能力的上限,在文字端没发挥出来。这实在让人可惜。
有两个作家的写作方法可供破解。一位是王朔,一位是老舍。前者用嘴写文章,后者用嘴改文章。
先说王朔。他自称是“拿口语写作的作者”,写作时会“拿口语来回溜,没磕啵儿,才觉得通顺”。他也因此创造了独特的语言风格,让人耳目一新。看似玩世不恭的背后,其实是对当下问题的严肃思考。
例如他思考时间,便会深入浅出,用收破烂来形容:
时间是个收破烂的,你本想将破烂扔给他,却不小心把自己也扔了。
这就是口语写作的魅力,不用大词和故作姿态之语,却让人秒懂深思。
老舍也推崇用朗读来修改初稿,将朗读文章比作拉胡琴定弦,声音不对马上调整,免得一音毁全曲。他说过一段话:
嘴里念,耳朵听,我们会立刻听出文字的毛病来:有的句子太长了,应当改短;有的句子念着绕嘴,必是音节或字眼安排得不对劲,要设法调换修正;有的句子意思好,可是念起来不嘹亮,不干脆,听着不起劲,这必是句子的结构还欠妥当,或某几个字不大现成,应当再加工。一个好句子念起来嘴舒服,耳朵舒服,心里也舒服。
这么看来,嘴巴也是写作器官,它和手若能结盟,能让一字一句悦眼、悦耳又悦心,最终立竿见影提升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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