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琼中3单位联合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题)

推动劳动纠纷类案件前端化解(主题)

法治时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陆经木)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琼中总工会、琼中仲裁院联合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推动劳动纠纷类型案件前端化解。

据了解,一职工就业于琼中某管理站的公益性岗位,后与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几经辗转最后在一家企业就职,后因岗位调整发生争议,向县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支付2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节假日加班差额、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等请求。

在了解到企业当前面临的困境是人岗不适应、财政紧缩等,而职工面临的社保未如期交纳、失业金未能领取等问题,琼中仲裁院将仲裁查明的情况与法院进行沟通,做好法律释明。县总工会从维护职工利益角度与职工进行交流谈心,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协调。

琼中法院立案庭法官王二美针对职工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解答,并分析企业现状及纠纷现状,梳理职工对企业的误会。而面对企业提出的调解方案不作任何退让的情况下,琼中总工会副主席陈娇本着职工利益强化企业是化解劳动纠纷第一责任人的地位,“谁用工,谁负责”。县仲裁院院长王家邓将查明事实及初裁风险及企业用工的合理方案进行告知。在3家单位情、理、法融合的交流与换位思考下,职工最终同意与企业达成调解。

来源: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