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控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泸州公安交警结合“铁拳治违”行动要求,准确把握深冬时节、即将来临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昼夜坚守奋战,采取错时用警、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国省干道、县乡村道,扎实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1月以来,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60余起。
现将部分酒驾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严查 严控 严防
违法时间:1月4日23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春景上路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小车
违法时间:1月3日21时
违法地点:龙马潭区摇翔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小车
违法时间:1月1日22时
违法地点:合江县临港街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2日0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长江大桥桥南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5日20时
违法地点:叙永县环城南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1日21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云峰路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小车
违法时间:1月4日21时
违法地点:龙马潭区红星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1日20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黄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违法时间:1月1日20时
违法地点:叙永县环城南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
违法时间:1月1日21时
违法地点:江阳区滨江路八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小车
交警提醒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因血液中可能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此时开车也许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酒驾驶,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酒”。
交警提醒,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后最好24小时内不开车。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亲朋欢聚
饮酒尽兴时
务必牢记交通安全
切莫心存侥幸
违法违规出行
让我们携手拒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
共度平安新年
信息连线:各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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