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贵阳市以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质改善为主要目标,强化政策引导,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的“愿景图”变成“实景图”。

 强省会·强生态|利益共享 绿色发展 深化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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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省会·强生态|利益共享 绿色发展 深化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早在2016年,贵阳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区(市、县)之间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在污染较重的金钟河、南明河、麦架河实行流域生态补偿,明确流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向达标地区缴纳生态补偿金。目前,南明河水质常年达标,水清岸绿,河流生态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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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许翎: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上下游协同治理。我们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方式,倒逼辖区治理责任的落实,让各个属地政府更精准地找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从根本上有效改善南明河的水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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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贵阳市在金钟河、南明河、麦架河累计核算生态补偿26282.987万元,涉及资金主要用于水环境污染治理,极大改善了流域水质。通过实施生态补偿,贵阳市水环境质量的治理进入了一个补偿—治理—奖励的良性循环。其中,南明河生态治理成效突出,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从2019年的1804.4万元下降至2024年的0.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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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点到面,改革探索从未止步。2024年,贵阳市统筹实施全域治水行动,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将水环境、水资源达标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再次深化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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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陈明:《贵阳市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24年10月起,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等指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实行“按季考核、按年清算”的方式,对纳入河湖名录的107条河流、国控省控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支流环境敏感河流实施生态补偿,推动解决当前流域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贵阳市流域水资源保护和地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记者/齐凤麟 朱小明

编辑/邹婷钰 责编/陈萌 审核/何旭 终审/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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