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兰梦雨与被执行人王宝海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宝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兰梦雨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宝海,男,1991年4月27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办事处西才庙村53号,身份证号码:37142119910427****。

执行案号:(2024)鲁1403执784号

执行依据:陵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1403民初348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7165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宝海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悬赏期限: 12个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宝海下落并得以控制,或者能提供被执行人王宝海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712、8285157

联系人:洪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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