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网民举报,在即时通讯平台有部分乌什县网民转发一则“寻人启事”:“王XX今天上午5岁儿子在二校附近被人拐走……转发一次本人发红包200元”。

经公安部门核实,信息中的王某为陕西省榆林市人,家中没有5岁儿子,更不存在孩子被拐走情况。

该谣言信息在属地传播后,乌什县委网信办迅速处置,现已对多名谣言发布者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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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公安部门提醒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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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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