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江北合生帝景湾H1栋和E3栋因超容积率建设,至今尚未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因此房产证无法办理。
10年前,尧女士花费531万元在惠州江北合生帝景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顺利完成了网签和契税缴纳。然而,产权证却迟迟未能办下来。尧女士的情况并非个例,许多业主多年来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他们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针对尧女士的问题,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回应称,目前尚未收到开发商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完成首次登记后,才能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解释,H1栋和E3栋因超容积率建设,无法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因此房产证无法办理。需开发企业补缴地价,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和不动产权登记。
问题
买房时网签顺利契税缴清,却10年未拿到房产证
尧女士在2014年12月底购买了合生帝景湾四期的一套位于江边的宽敞平层。到了2015年6月,网签顺利完成,契税也已全部缴清。然而,购房之初开发商承诺的所有手续齐全,却并未兑现,因为近十年来,尧女士一直未能拿到房产证。目前,没有房产证导致她的房子既不能出售也无法抵押变现,给她带来了诸多不便。
尧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购房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房屋坐落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帝景湾H1栋12层02号,建筑面积488.98平方米,购房总价为5313182元。合同中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验收合格的房屋。
此外,合同还提到,合生帝景湾四期的开发商广东合生帝景房地产公司,于2004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了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2号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该地块在2011年获得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已是现房,权属登记也已办理。
尧女士对此感到十分困惑:“既然政府要求业主交税,说明开发商手续应该齐全,为何交了税后近十年仍未办理房产证?如果问题出在开发商,政府职能部门为何还要发放预售证?如果政府认为开发商有问题,就不应允许其售房,让老百姓承担后果。”
购房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5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还规定,若因出卖人责任,房屋交付后两年内未能取得商品房权属登记证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满一年出卖人需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年,买受人有权退房。
走访
原有8栋楼未办证,业主投诉后补办了6栋
尧女士并非个例,许多业主多年来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另一位合生帝景湾4期业主汤先生证实,4期原本有8栋楼都未办理房产证。大约在4到5年前,经过业主不断投诉,4期中的6栋楼成功办理了房产证,剩下仍未办证的H1和E3两栋。
另一位业主解释说,H1和E3两栋楼未办证的原因据传与补地价有关。这两栋楼与规划的五星级酒店位于同一地块,因容积率超标需补缴地价。当时地价差距较小,若及时缴纳便无此问题,但因拖延太久,现在的地价差距过大,争议难以解决。
知情人士透露,几年前政府曾要求开发商补缴四个多亿的地价,但开发商拒绝,导致问题悬而未决。
尧女士表示,购房时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50日内办理权属登记备案的条款并未兑现。她质疑为何开发商能拖延10年不去办理登记,并质疑政府职能部门是否知情。
鉴于开发商广东合生帝景房地产公司自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后仍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尧女士于2024年8月向其发出催告函,要求10日内办理房产证,否则将依法解除合同。
南都记者多次联系合生公司惠州区域相关负责人询问E3、H1栋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对方表示会将问题汇报给集团品牌部门,并强调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表观点。负责人还指出,这一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关系复杂,涉及不同时间段的政策变迁和多方面实际情况。
回应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尚未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 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
关于惠州合生帝景湾H1和E3交楼10余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给出回复。截至回复之日,尚未收到开发企业提交的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2号帝景湾H1栋和E3栋的商品房首次登记申请。因此,由于这两栋楼尚未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条件。
经核查,广东合生帝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办理了位于惠州市江北13号小区的H1栋和E3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然而,至今尚未完成规划核实手续。
开发企业于2013年12月向原住建局申请H1栋和E3栋的规划核实手续。其中,6栋符合容积率建设要求并已办理规划核实,但H1栋和E3栋因超容积率建设,需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这导致H1栋和E3栋无法达到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的要求,进而无法办理房产证。
目前,E3栋和H1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主要障碍是补缴地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已与合生公司多次协调补缴地价事宜,合生公司表示愿意配合,但具体决策还需由公司内部完成。
因此,需等待开发企业缴交完相应地价款后,方可申请E3栋和H1栋的规划核实手续,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届时,才能申请办理上述两栋楼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并最终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小业主名下。
微评
监管部门需强化责任,依法严惩违规行为
惠州合生帝景湾两栋楼的多名主业,花费了真金白银买房,却近10年未能拿到房产证,这严重损害了业主权益。开发商出于利益驱动,超容积率建设,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而监管部门期间也存在监管缺位,这一问题拖延多年未能解决,造成有关部门公信力受损。
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应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管开发商,确保其项目合规合法。对违规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督促开发商补缴地价、完善手续,保障业主权益。同时,要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类似事件重演。此外,应提升购房者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统筹:杨振华 董淑云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蒋奇政 张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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