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开屏新闻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有序发放,提前将1月、2月救助资金于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补充等制度功能,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且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因病因突发事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全面落实“急难发生地救助”“先行救助”等政策要求,切实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
通知强调,要强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基本生活困难群体的重点关注,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加强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生活困难群众并根据困难情形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工作。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探视。
通知明确,对元旦春节期间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进度,可视情先行通过临时救助帮助缓解生活困难。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用煤、用电、用气等情况的全面摸排,确保取暖安全。持续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投诉举报、政策咨询等事项,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耐心细致解答疑问。
开屏新闻记者 邓莎莎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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