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竞争优势模仿所经销商品的包装装潢,故意实施不法行为,经权利人警告仍持续实施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郭丹子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编辑 | 布鲁斯
冷面产品销售火爆、时常脱销
经销商模仿其包装装潢
生产同款冷面进行销售
结果怎样?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A公司有一款“AA冷面”产品,其外包装上印有著作权归A公司所有的标识。
2022年5月至6月,B公司向A公司采购“AA冷面”在C平台的网店销售。7月,A公司发现B公司在原冷面销售链接中销售“BB冷面”产品,该产品除品牌标识外,包装装潢及标注信息与A公司生产的冷面有实质性相似。A公司向网店平台发起知识产权投诉后,B公司关闭了其在C平台的网店,又在其他平台上设立网店售卖该款冷面产品。A公司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公司辩称,“BB冷面”产品包装袋上印有B公司标识,已经构成显著差异,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因此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
本案为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经法院对比可确认,在未得到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B公司生产的“BB冷面”产品包装袋正面图案与A公司涉案美术作品在整体设计和视觉效果上构成实质性近似,因此,B公司存在侵犯A公司著作权的行为。
A公司经过使用和宣传,其“AA冷面”的商品名称及包装装潢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为消费者所知悉,已形成良好商誉,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B公司作为A公司的合作经销商,明知A公司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具有一定影响力,生产并销售与之相似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侵权产品,尽管B公司在包装上使用了自己的品牌标识,但整体包装设计与A公司的产品高度相似,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攀附A公司商誉的意图,且其在接到A公司的投诉后并未立即全面停止销售和整改,B公司仍有许多其他平台网店在售卖侵权产品,B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由于B公司实施的涉案侵权行为在主观上为故意,且情节严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B公司按获利的三倍金额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损害赔偿中,超过实际损失数额范围的额外赔偿。对于赔偿义务人而言,即是被判处超出其获利预期的高额赔偿,以此实现对情节严重的故意侵权行为予以惩戒、预防的警示效果。
法官提醒,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应恪守合法经营底线。为获取竞争优势模仿所经销商品的包装装潢,故意实施不法行为,经权利人警告仍持续实施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第三条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五)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
第四条对于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
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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