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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四川遂宁射洪市一村民发布视频反映有救护车开到乡下地里采摘柑橘,认为救护车作为公车不应私用,万一急需用车可能会耽搁抢救病人,引发网友关注。

1月6日晚,射洪市卫健局通报称,涉事救护车隶属于民营机构,未纳入“120急救网络调度平台”,且所摘柑橘是送至公司所属的社会养老福利院采摘前,也知会了当地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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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是民营机构的,柑橘是给福利院的,采摘是知会了村委会的,有了这样一些理由,这起事件的处理就算结束了吗?是不是还要为这辆车把柑橘送到福利院举行一个赠送仪式呢?不然,怎么能够体现救护车辆上人员的高尚风格和无私品质呢?

只是,把救护车开到地边采摘柑橘,说破了天,都是不占理的。就算没有纳入到“120急救网络调度平台”,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而按照卫健部门的说法,这辆车是“野救护车”,那为什么允许其以救护车的名义出现呢?难道什么单位都能配置救护车吗?如果真是这样,马路上不全是乌拉乌拉的救护车了?作为具有特殊用途的车辆,当然必须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而不是各行其是,更不应当随便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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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射洪市卫健局的回应是不负责任的,也充分暴露了该市救护车管理上存在的很大漏洞。如果不引以为戒,而是用民营机构等理由来推卸责任,总有一天,会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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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讲,就算相关单位都能配置救护车,也不能管理松懈、使用不规范,而应当严格按照救护车管理的规定使用。更何况,救护车上的员工,也不可能有那么高的觉悟,或者没有那么强的经济实力,可以免费给福利院送柑橘。如果不是,那就是安排的采摘,就更不应该。所以,应当有一个更令人信服的理由及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