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武汉清风”1月7日消息,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原政委许锦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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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许锦华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长期参与“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车辆违章处理、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许锦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锦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武汉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