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实施以来,历经两次修订,分别于2017年施行室内全面禁烟,并于2022年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相关数据表明,上海法定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发生率从2010年控烟立法前的37.5%下降至12.4%,成人吸烟率自控烟立法以来已下降7.7个百分点,连续13年呈持续下降趋势。
不少市民表示,如今,室内吸烟的人已经明显减少,但餐厅、公共楼道禁烟仍比较难。室内禁烟难的症结在哪里?市民们又有哪些好的建议呢?
餐厅禁烟难:隔壁桌抽烟但服务员无动于衷
因为前两年生过一场病,导致市民陈先生对烟味非常敏感,只要一闻到烟味就会出现咳嗽的症状。
不久前,陈先生在青浦区赵巷镇一家餐厅用餐,但是隔壁桌有几位顾客点起了烟,烟味很快飘散至陈先生用餐的座位,引起了他的不适。
“我和服务员说,店内不能抽烟,让他去劝一下抽烟的人。”
然而,当服务员离开后,陈先生看见服务员并未走向抽烟的那一桌客人,也没有采取任何劝诫的行动。
类似这样的情况,陈先生并非第一次遇到。
在陈先生看来,餐厅服务员没有第一时间劝阻抽烟的人,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劝阻抽烟以后,会招致客人的差评,影响店内生意;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抽一根烟的时间较短,有时候没来得及提醒,客人就已经抽完了烟。
在陈先生看来,通过让服务员去劝诫抽烟人的方法,效果并不理想,这背后反映了餐饮企业和员工对于控烟责任的不了解或不够重视。
实际上,《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条例》第九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落实劝阻吸烟人员或者组织劝阻吸烟的志愿者;(二)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三)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四)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五)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六)对不听劝阻也不愿离开禁止吸烟场所的吸烟者,向监管部门举报”。
而且,《条例》第十八条还规定,“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餐厅工作人员也许没意识到,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是他们应尽的义务。”陈先生表示。
执法部门:吸烟因“即时性”难以取证
因为餐厅服务员没有劝诫隔壁桌抽烟的顾客,陈先生便将抽烟人的照片拍下来,于2024年12月24日上传至“随申办”小程序里的“随申拍”,将餐厅内有人吸烟的情况投诉至相关部门。
没多久,12345市民热线专门回电,询问陈先生具体餐厅的店名。
本以为这一次投诉会有一定成效,可到了12月27日,陈先生却收到了“不予立案”的反馈。
对此,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回应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查见该店大厅内有禁烟标识,现场未查见烟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不予立案。我局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做好店内控烟工作。”
针对陈先生投诉的餐厅内吸烟情况,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收新闻晨报·申度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后,青浦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已根据举报内容开展核实并予以回复。 但在实际查处中,因顾客吸烟行为具有即时性,执法部门接到举报赶到现场时,吸烟者已经离开,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证据不足,执法机关难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青浦区市场监管部门还表示,目前,餐饮单位采取的控烟方式主要为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不设置烟具、对吸烟者进行禁烟宣传和劝阻等。据统计,2024年,青浦区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未履行禁烟义务的餐饮单位8家,查处在餐饮场所不听劝阻吸烟的个人18人。
楼道禁烟难:不在家抽却在楼道抽烟
除了餐厅,另一个禁烟比较难的场所是公共楼道。
市民茅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楼道里一直有烟味,每次进出都能闻到,吸烟者是邻居一位大叔,隔三岔五就会在楼道里吸烟,尽管茅女士多次跟物业、居委反映,但他们也仅仅是在楼道里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而吸烟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我还报警了,警察和居委一起来,也没有用。”
茅女士称,等警察走了,那位邻居该抽还是照样抽,让她倍感无奈。
与茅女士有同样困扰的市民不在少数。有市民称,邻居不在自己家里抽烟,每次都跑到楼道抽烟,说了也不听,也不知道该哪个部门管辖。
对于这一颇具普遍性的难题,上海市松江区相关部门拿出了落实控烟责任的担当。
2024年,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接市民投诉,反映松江区某住宅小区内楼道、地库等室内场所有人抽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求调查。接报后,卫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投诉举报人核实相关情况并前往该住宅小区进行调查。
经查,该小区的控烟管理工作是由小区物业全权负责,在该小区4号楼8F查见一名男子在楼道吸烟且不听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劝阻。对于该男子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卫生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一百元罚款。该男子接受处罚,并表示会认真学习控烟条例,不在楼道抽烟。此外,卫生执法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楼道控烟宣传和巡查工作,创造无烟环境。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吸烟者误以为在楼道里吸烟是个人自由,但实际上这些地方属于室内公共场所。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居民建议:能否像交通违法举报一样便捷有效?
对于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情况,市民碰到后会如何应对?是当面劝阻,还是向监管部门举报,亦或不了了之?
在社交平台上,记者发现大部分人不太愿意当面劝阻抽烟的人,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担心劝阻吸烟者可能会引发冲突,有些吸烟者可能还喝了酒,或者处于情绪不佳的状态,在被劝阻时可能产生过激反应,为了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往往选择沉默。
但是,也有一部分网友表示,一定要对吸二手烟勇敢“说不”。网友“框框”直言,在公共场所室内吸烟,都是对他人健康的漠视和伤害,“你忍让越多,别人越觉得可以伤害你”。
可是,如果向相关部门举报室内吸烟的行为,很多人又会像陈先生一样,碰到执法困难的境遇。
对执法人员而言,一方面,取证难度大,吸烟行为往往都在短时间内发生,等执法人员赶到时,证据可能已经消失;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做到全面覆盖。
“既然推出了12345和‘随申拍’这类举报平台,在市民能够提供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对违规吸烟的处罚能否做到和交通违法举报一样方便有效呢?”陈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还有市民提到,对于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只是简单放置“禁止吸烟”标志的警示作用有限,建议可以将罚款金额标注出来,这样能够让吸烟者更直观地知晓违规吸烟的后果。此外,建议在禁烟标志上写明监管单位的举报电话,能够让市民在发现室内违规吸烟的行为后,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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