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镇: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春节就要到了
小编在这里郑重提醒
我镇全域内各街村、各社区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严查违法违规
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行为
辛集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同时,易引发火灾事故,对公共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并且产生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辛集镇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辛集镇人民政府将联合辖区派出所依法严厉打击。
四、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六、各街村、社区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线索移交派出所严厉打击。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24小时举报热线:0311-83221428。
特此通告。
辛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辛集镇将持续加大
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工作力度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坚决依法查处!
提醒大家时刻牢记
不要违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如发现我镇辖区内有非法储存、燃放
请立即拨打电话举报
(24小时举报热线:0311-83221428)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