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稠江街道协同联动,查获一起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经营案件,现场查扣加特林、仙女棒、春雷炮等各类烟花爆竹200余箱。目前,涉事房东因“只收租不管事”已被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经查,这批烟花爆竹属于李某某。李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故意购买外省快递面单,偷偷将烟花爆竹运送至省外后,通过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上接单,继而发往全国各地,费尽心思躲避邮政等部门的监管。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发现被查获的现场仓库系李某某向房东王某某租用。王某某明知李某某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自身仓库也不符合安全条件,但为贪图眼前利益,置自己和周围居民安全于不顾,仍将仓库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出租。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某某和王某某自以为找到了“财富密码”,实际上对周围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血泪教训比比皆是,所谓的‘一夜暴富’不过是镜花水月,违法者躲不过‘银手镯’,最终留给亲人的只有‘两行泪’。”
该负责人提醒各房东,场地出租前一定要掌握清楚租客从事的行业,切莫只收租不管事,到“爆雷”时才恍然大悟。同时,对违法行为也不要心存侥幸,背负隐患只图眼前利益,不仅让人日夜难安,最终更将难逃法律的严肃制裁。
来源: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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