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市县有关规定,即日起施行线索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高韦庄镇辖区范围内,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即刻举报!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举报方式
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高韦庄镇派出所、高韦庄镇政府应急办举报。
举报电话:
镇分管负责人:13081486497
高韦庄镇派出所:0530-3334052
高韦庄镇应急办:0530-4401216
(二)奖励标准
1.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超50000元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3.举报违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制造、储存危化品、违法生产经营“小化工”“小作坊”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准确详实。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奖励
1.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2.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3.同案人检举的;
4.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三、其他要求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单县高韦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5日
— 单县浮岗镇人民政府 —
关于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有关规定,浮岗镇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浮岗镇辖区范围内,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即刻举报。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举报方式
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浮岗镇政府举报。
举报电话:
浮岗镇分管负责人:18753083456、15562781007
浮岗镇应急办:0530-4470127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经镇行政执法部门和镇派出所查实:
涉案金额超过50000元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
涉案金额在20000至50000元之间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涉案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准确详实。重复举报同一售卖点或储存点的,以先举报者为准。
(三)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奖励
1.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2.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3.同案人检举的;
4.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三、其他要求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单县浮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单县曹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市县有关规定,即日起施行线索有奖举报,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曹庄乡辖区范围内,如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即刻举报!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一)举报方式
对上述线索,广大群众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曹庄乡派出所、曹庄乡政府应急办举报。
举报电话:
乡分管负责人:13583035556
曹庄乡派出所:0530-3334047
曹庄乡应急办:18854012099
(二)奖励标准
1.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50000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根据举报,经公安机关查处涉案金额超50000元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3.举报违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制造、储存危化品、违法生产经营“小化工”“小作坊”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准确详实。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举报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奖励
1.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
2.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3.同案人检举的;
4.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三、其他要求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单县曹庄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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