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涉及房屋腾退的案件中,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成功促使被执行人由“强制腾房”转变为“主动交房”,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该案件起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赵某(化名)因投资需要,向原告张某(化名)借款共计6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结息时间。然而,赵某在借款后一直未主动偿还欠款,导致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明确了还款金额及时间。
然而,赵某并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因此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光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赵某却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查控手段发现赵某的存款不足以偿还欠款,但其名下有一处房产。为了促使赵某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其进行沟通,耐心讲解法律条款,并明确告知如拒不履行,将依法对其房产进行拍卖。然而,赵某起初并未放在心上,继续逃避执行。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张贴了公告和腾退通知。在公告期间,执行法官始终保持与赵某的联系,将每次执行行动及强制腾房的信息转发给他。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赵某终于放弃了侥幸心理,主动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空,并将钥匙交给了执行法官。
下一步,光山县人民法院将对该涉案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以尽快实现张某的合法权益。此次执行行动的成功,不仅彰显了光山县人民法院在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司法理念。(通讯员: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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