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讼标的3000余万元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系上海某建设公司,承建了本地一期路桥工程,在改善地区基础设施,服务经济发展过程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因欠付某供应链公司货款、资金占用费、逾期付款服务费等3000余万元,被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就案件情况向原被告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因工程项目投入巨大,加之业主方尚未支付工程款项,被告资金链出现问题,未及时清偿相应款项。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虽然涉诉金额巨大,但法律事实清楚,被告对于欠付货款本金没有异议,并表示愿意偿还相应款项,但对于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费及逾期付款服务费存在异议。

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细致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综合考虑双方对货款数额、还款期限、资金占用费利息等方面的主张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还款方式。经过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找到利益契合点,并当庭签署调解协议,由被告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150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双方此次纠纷就此了结。

本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十余天,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避免了因为审限过长,财产保全措施对被告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双方今后正常开展合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钟丽洁 蔡文祎 张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