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获悉,即日起至4月下旬,常德市将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用水行为专项整治。
此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通告,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用水行为专项整治,以保护国家财产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城市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
整治范围为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的江北城区、德山区(该表述是以沅江为界,未采用行政区划表述)。重点整治擅自迁移、改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围压、堆压、掩埋、偷盗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在结算水表前取水;故意干扰结算水表的正常运行,致使计量减少或不计量而取水;擅自在表前安装加压设备;非消防灭火擅自开启城市公用消火栓取水;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违法违规或危害供用水的行为。
违法用水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盗窃或损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城市公用消火栓,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擅自改变用水性质造成供水企业经济损失、教唆或为他人实施违法违规用水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或帮助,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违法违规用水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用户逾期不支付水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户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水费和违约金的,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费。该公司如若中止供水,将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权向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举报违法违规用水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由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专线:0736-7363290(工作日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登录“常德供水”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中的“违章举报”填写相关信息及举报事项(具体操作办法请扫描“常德供水”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后按申报程序操作)。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记者:蔡文龙
编辑:刘芙瑶
二审:刘青玥
三审:夏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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