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现就寒假期间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公告如下:

一、严禁在职教师在本人住房、商务楼宇、车库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

三、严禁在职教师为学生提供托管或家庭寄宿式辅导并从中获利;

四、严禁在职教师在市内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课、利用职务之便介绍生源以及“一对一”“一对多”辅导课程;

五、严禁在职教师线上有偿补课。

对于以上规定请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依规依纪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2105671,2105622;

举报邮箱:dz2331511@126.com。

定州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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