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1月13日发布公示,拟同意设置14所本科高等学校,其中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桂林师范学院和桂林医学院。

教育部此次公示的高校名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拟同意设置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等14所学校,现予公示。

桂林师范学院,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拟申报设置的一所高等学校。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是对革命贡献较大的四所著名师范之一。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桂林市教育学院与桂林市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4年5月,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145.7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6.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1.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300.16万元;设有10个教学院系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41个高职专业;有专任教师650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1399人。

桂林医学院,简称“桂医″,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桂林建设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

桂林医学院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桂林医学院,1993年获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示将申请更名为桂林医科大学。2021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截至2024年4月,学校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20个学院(系、部),3所直属附属医院、27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开设27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有教职工及医务人员65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来源 | 教育部网站

值班编辑 | 邓 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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