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就部分航空公司推出的"加价选座"做法公开发表观点,认为该行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消费市场风气,建议主管部门予以规范。这一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加价选座"限制消费者选择权
中消协指出,"加价选座"行为严重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然而,一些航空公司却以所谓"行业惯例"为由,在选座这一基本服务中引入加价机制,将靠窗、靠过道或前排等座位锁定,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
有消费者反映,在值机时发现若不付费选座,免费可选座位寥寥无几,有时带未成年子女出行也难以选择相邻座位,被迫支付选座费。中消协认为,消费者购票后所享权利应是确定的,理应有权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座位。航空公司人为设置门槛,将座位选择与额外付费挂钩,迫使消费者为基本的乘坐需求额外支付费用,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被人为缩限。
"加价选座"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中消协表示,"加价选座"本质上是一种额外收费行为,但许多航空公司在这方面的规定模糊隐晦。既不明确哪些座位需要加价,也不说明加价标准如何制定,消费者在购票时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撑,等到值机时才发现想选的座位都需要付费。
中消协认为,掌握"最终解释权"的各家航空公司不应将"信息差"作为自己牟利的手段,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损害。航空公司应当在售票环节就明确告知消费者选座的相关规则和收费标准,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加价选座"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中消协指出,"加价选座"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经营者确定价格应有对应的实质服务。不同舱位定价不同是因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同,而经济舱提供的服务是相同的,却要求消费者加价选座,本身缺乏定价基础。
消费者付费购票已为航空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支付对价,根据交易惯例,消费者对于座位应是"先到先得",不用另行付费。航空公司推出加价选座模式,从"先到先得"惯例向"付费者得"试水,是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将原本免费的基本服务变为自行创收的手段,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中消协认为,这种擅自加价的行为如果不加以遏制,将影响整个消费市场的风气。其他商品或服务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在定价之外另行区分情况加价销售,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不公平的所谓"行业惯例",侵蚀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中消协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行业引导,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呼吁消费者在遭遇各类侵权行为时积极向消费者组织或主管部门投诉,推动消费市场保持公平、透明的健康发展轨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金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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