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公告

给予10个县(市、区)正向激励

每县奖励100万元

获正向激励地区名单

武夷山市顺昌县

晋江市、德化县

武平县长汀县

马尾区、长乐区

泰宁县仙游县

福建省已连续两年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共奖励2批共20个县(市、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漳州九十九湾、三明池湖溪先后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木兰溪、九龙江西溪陆续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

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