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江安琴与许立债务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许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江安琴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许立 ,男
身份证号码: 612401197510******
02
执行案号及执行标的
执行案号: (2024)陕0902执恢1556号
未履行标的额:150000元
03
悬赏期限及悬赏条件
悬赏期限: 2025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的住所并协助本院找到被执行人,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实现,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
04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法官
举报电话: 0915-3612032
举报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汉滨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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