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有网友发文说多省按照年龄晋升职称,并列举了一些省份:
陕西省:
全省中小学在聘初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0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可不占用学校中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在聘中级岗位教师,教龄满25年或距本人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且从教期间获得过县区市级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中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不占用学校高级岗位数额直接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教师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
江苏省:
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图1
山东省部分地区:
规定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申报中级职称,满20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而且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吉林省:
率先施行“3010”评定办法,即县(市)及以下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10年的教师,满足申报高级教师基本条件的,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评审,可直接认定高级教师职务,通过比率100%。
认真阅读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到,对于多数省份只是说到了一定的年龄具备申报对应的职称,没有说按照年龄晋升职称。相对来说,吉林省是个例外,其明确指出按照年龄晋升职称,但是还是要经过考核的。
综上可知,对中小学教师而言,达到一定的年龄只是具备申报职称的条件(之前年龄到了,不满足条件也不行),至于能否成功申报对应的职称,仍需要经过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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