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公共交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

董事长王春杰受贿一案

对被告人王春杰

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王春杰受贿犯罪所得

及收益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 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