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南镇东方村一村民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被丰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4年12月21日13时许,汤南镇东方村“土碑门”山发生森林火灾,县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火灾现场进行调查。2024年12月25日接县林业局对《东方村森林火灾现场调查核实报告》后,于当日立为失火刑事案件侦查。

经查明,2024年12月21日当天有32名东方村群众在东方村“土碑门”山森林火灾现场进行扫墓拜祭活动,涉及的14穴坟墓有使用火源的行为。12月26日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反禁火令的8名违法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最终确定汤南镇东方村“土碑门”山森林火灾案件的起火点,并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辉,男性,现年49岁,汤南镇东方村仁里自然村人)。县公安局于2025年1月9日依法对嫌疑人罗某辉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近期我县天气持续晴冷干燥,广大市民进入林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共同守护丰顺森林资源安全。下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来源丨丰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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